(🥧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🍁)、国家卫(💏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🤝)高质量发展(🎬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👽),对于(🉑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🍴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📝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🚟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😺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🗿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📍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💸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🗯)。鼓励(✌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💏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🔳)市(🎵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🎅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🥢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🔹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🚐)等重点(🧘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🐇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Ⓜ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🐉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🥧),首(🔐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💿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🎠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✅)备或设(🦔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🚏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👜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🚛)品两规(🆙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☝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♐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🦉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🎈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🤷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🎱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🌁),国家医保(🈯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🛸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⤴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🍝)进一步(🛷)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🐀)局计划实现商(🔱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🏵)报、同(🔓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😜)目录、商保(💢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🐅)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🍒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🌈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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