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🏽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🐣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💾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🍙)出解决措施。 (🌀)《若干措(✈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🎡)创(🗯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🧑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🆑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❇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🤣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🕧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🎡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🚛)组织实施(📴)创(🦊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🥁)联(🕗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🐿)保局医保中心(⏰)副主任王国(🕷)栋1日在政策解读(✨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🌭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🏙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🏅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📟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😫)要及时调整(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🤹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💣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🐏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💂)目录内谈判(📸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😽)两(🏿)规”限(🍱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🦔)条件的创新药(😅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💣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🆖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🈂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🖱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❇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🏔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🍖)系的第(🚤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🐽)医保承受力的高(🦊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📥)宇进一步(👬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👑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⏫)保创新药(😖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🌆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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