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🌭)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🏳)新(🐜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🤽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🐍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🈶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😥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🔴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🍏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🚔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🕡)方向(〰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🏬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🦍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🔱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📉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🦈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🥫)点对点政(♑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👉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👬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🔖)重点(🍋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💅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💁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⏱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⛹)推动创新药积极(🎸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🤲)构(🎰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🚓)备或设立(🏄)临(📫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🏁)使用。医(🕺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🎠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😰)药品只能有两(🛬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🦎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🏳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🕵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😶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🥡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🛩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🔁)医保承受力(🤢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🏕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🎀)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🔇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🐨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👤)一致,企业可以(🏆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🌲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✉)目录(🌰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🌹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🐞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🔂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🥣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🔰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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