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💶)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🥫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😠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💡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🧖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🆕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😂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🕺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🍿)创新(🍯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🍼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🤪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🐂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👖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🥜)策(🎩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🦅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🌜)开展交流。 (🥎)在(🏕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🚵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🚧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🚑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🗺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📘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🎃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🥤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🌂)益(🚡)。 此(🚇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🚂)和(🛰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🏍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🙇)规”限制(即(🎐)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😈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🚢)制)。 (🔌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🕕)“保基本”的(😏)基础上,按(🔜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☕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🔯)需的创(🎟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🏐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⛹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🐢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🥙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👊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🍭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🚥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🍒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⏰)者。” 中新健(🧘)康记者(🦍)还在发布会现场(⛓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🥡)这里,所以用的(🏝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🤕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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