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🎎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😭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🚇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🤣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🐟)出解决措施。 (🉐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🕖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🕤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👑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🧘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🕠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🌵)门受理的创新(🌺)药(⏱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🐙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🗃)与企业(📅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👁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💧)统筹推动(🤳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📭)门提到组织(🚟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😦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🏰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⤵)事会,根据(🌽)需要及时调整(🎋)药品配(✋)备(🧑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🌴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🌊)比等(🍁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🐂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🕍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🦂)保药品目录。在(🤔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🏏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👟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😂)门研究临时纳(✏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🍻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🍿)价(🥣)值大、患者获(🏙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📱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🔊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🛂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🚳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✨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🌻)保(🎏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💃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🕉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🚼)相关负责人表(🗜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✊),这是市(😭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🍹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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