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🚤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🗒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〽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⛎)便提出“支持(➿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🍡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🛏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📼)院(💡)所、医疗(🐻)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🐟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🚜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🖕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🤯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👂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🌫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🙎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⏩)发重大(📲)慢性病、儿童(📦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🤙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🚯)保(🗻)定点医疗(❕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🚶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➰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🐏)和患者合(📲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💒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🏮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🎃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📸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🌉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🥞)目录。应(⛺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📵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💡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📚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🍔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🔑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🐨)是健全多(🔣)层次(🤺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🔸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💮)计划实(🛒)现商保创新药目(🕌)录与医保(🚱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🥀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💅)录或(🙀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🎢)保创新药目录中(🅿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🍚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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