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🌪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🐝)出“支持医保(📒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🤗)看,文件提(🎆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🤘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💍)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🤴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🏚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🔢)通过创新药投资(📎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🎱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🐮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🚿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🌼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🔪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🤷)物研发国(🛀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📨)了医(😥)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📫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🎌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🌅)1日在政(💘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🌡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👛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🥄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🤦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😌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⏱)疗机构用药目录(🈲)数量、药占比(🐜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🅿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🚯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🥫)医保目(🔭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🍦)事件等特殊(➰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🧠)入(🤔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🥚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🚂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🔧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🍫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➕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🕐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📻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🏛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🏉)目(🧡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🕵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☔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🕘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