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🏢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🗨)简称《若干措施(📣)》)对外发(➕)布。中新健康(🤘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🤼)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😝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🏛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⛪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🏀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🌜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🏮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🔓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🐁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🌥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♑)出,上市(🗄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⏪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🃏)药、(👚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👴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🎸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🏜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🏮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🏤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🌊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👣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🥀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😍)制(即(🕑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🧑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🕡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🕑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🐿)康保险(📑)创新药品目(🦍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🛹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🎾)发布(🏘)会现场,国(❔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📯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🎷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🔀)药目录与医保目(⛹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🚗)纳入医保药品目(🛂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🌶)者还在发布(💒)会现(🎹)场获悉(🈁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💊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🛫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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