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🔼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🍫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🤰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🎵)一一给出解(🤖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🕜)持医保数据(🏈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🖨)体(💸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🥇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⌚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🚈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🗄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🎰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🏥)方面,文件提出(🚢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👪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🤥)过(🐣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👜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📕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⛑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🤩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🐼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🗼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🤟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🥙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❕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✉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🌭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🤱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👌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🛒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🎴)临时采(🧔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📃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📝)录数(➿)量、药占比等(🙍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🐔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🐁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🏃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⛄)时(🎮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🍀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🎪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🍳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🌉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👋)用药保障体系(🌏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🔝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📮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🧘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📄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🚃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🔸)发(💺)布会现(📵)场获悉,商保创(🌾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🎧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🎿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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