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🤤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🌔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⛔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📭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🆎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👒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🐼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🉑)配创(👲)新药研发需求的(🛋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🔼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🦑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🕋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🏑)持创新药的耐心(🚺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🤢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🤗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🔻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💘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🏵)重大传染病、(🤽)高发重大慢(👽)性病、儿(💠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🎶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🛐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📮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🏐)入(🖌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🐷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💶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🕦)配备或设立(🏁)临时采购绿(🎂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💇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🌄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🐙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🎇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⛺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😨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🗯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🥐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📼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🕊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🚦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🔝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🚧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🌍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🐗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⛱)记者还(🎏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😂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👆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🥏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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