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🐽)1日,国(😱)家医保局、国(🔧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🛠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🥃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🍤)措施(☕)。 《若干(🐬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👅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😐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🔷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😙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🏍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🤡)得国家(💨)药品监管部门受(🥤)理(🎣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🖥)策指导(🚮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😕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🏧)展交流。 (📶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✌)到组织(🧓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🖐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🎭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👵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🍲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〰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🐭)药(😆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🎚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🚜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🌉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🤝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🏪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🤵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😽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🍳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🕵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🌉) 另外(🕑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🏒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😝)出(🎌)基本医保保障范(🐍)围的创(🏄)新药。 (💰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🕓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🔣)出(📻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🌝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🔗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🐕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🥒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🔏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📔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🍾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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