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🎡)委印发(🦍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👐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👭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🥫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🏺)都一一给(🗾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🎱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🔔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⤴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⏯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🦋)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🍻)件(🖤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🚴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🤽)药(☝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🎁)定的长期投资(🐧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🛰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📃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🐔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🎰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🤾)在统筹推(🏬)动创(📹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♑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🔛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🥟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🐢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🎡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🤐)家医(🤣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💐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🎶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🚻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📉)备或设立临(🏡)时采购(🏭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🏾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〽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🛩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🚓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👳)合条件的创(✈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⚾)门研究临(🙎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🛬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♐)保(🚎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⛓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🌩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🔴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🎊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🏊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🚇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🍘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⛹)在(🌚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👗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