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🔏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😆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🤮),对于(🐁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💶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🚟)持医保数据用(🥋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🐐)依托(🍔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😁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🌩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📗)规模。鼓励(🔴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🚉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🕦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🕞)获得国(🎵)家药品监管(🙆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🤙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🚕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⭐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🙂)药、(🚺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🌺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🍸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😲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⏩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🚴)后(💯)3个月内召开(🏊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🍄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🍅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🦎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🌍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➖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😐)(即同一(🐷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🥩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🈲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💤),可商有关部(📻)门研(⭕)究临(🕦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🌏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💎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😕)高、临床(🏾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🏛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🧡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🕓)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🥍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🦏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❗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🎭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⏱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🥧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🤘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🌉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🔭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😅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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