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🕛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🍆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🎓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👽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💲)病谱(🐯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💤)据产品,支(😂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🌴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😣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👸)资(😚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😦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👻)予点对点政策(🔳)指导(🌝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🉐)研(🔫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⤵)发重大慢性(🤔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🕑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🎠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👜)。医保(🚺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💱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🌋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🚍)制)。 (📟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🤵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🙁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🛣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🛐)立(📣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🧚)录”(以下(🔪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🔀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🗻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📨)新药。 (⛄)在发布会(🎄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👪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😄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🍿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💱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⏩),企业可以自主(🍻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🍉)录、商保(🕍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⏪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🆔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🕙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📨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🏺)不一样,这(🏷)是市(🌾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🤚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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