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🏵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🧡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🍢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🐙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🚶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🚜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🌑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🏃)品,支持(⏫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🌕)所、医疗(😇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🎒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👔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🏂)耐心资本。 (🌨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⏪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🎻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🤢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😰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🕔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👶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🎄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🥟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🍤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🍣)药事会,根(🔖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🍮)配备或设立(🐌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🎧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🏴)两个规格的限制(⚓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❄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🏗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🙋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🤥)行路径。 另(🧘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📴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🔑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🛒)本医保保障(🆒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😰)进(🏡)一步表(🔗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👖)创新药目录与医(🛌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🎿)录、商保创(🍩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🏪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👅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🙃)荐进入(🏻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🐖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🚣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🙏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🈳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➡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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