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📹)委印发的《支持(🚈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❎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😉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🥩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📞)病谱、临床用(⏳)药需求等数(⤵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😎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🔪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📪)保险扩(💶)大创新药(👡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😞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🏷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⛸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🦀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😜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🏁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♒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🍳),聚(🎯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😛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🍁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💮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🐢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⛅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🦖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🧛)备(⚡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🏗)理用药(Ⓜ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🚾)比等为由影响(🤺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📪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🙉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🍬)两个规格(🕛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🌼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📞)有关部门(🧢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🕣)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🥪)纳(😾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🔑)著且超(🍈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🚲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🏗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㊗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📩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💸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🀄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🚶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💝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🤟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🦁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🗳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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