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🐫) 7月1日,国家医保(🥤)局(🍄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🤤)措施》(以下(👫)简(🚪)称《若(🦄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🏠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🥔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🔡)平台,做好疾病(😧)谱、临床用(🐦)药(🌭)需求等数据归集(🏒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🌋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🍪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🥝)的创新(🗃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🍦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🔁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😼)动创新药(💄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🖐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🤚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🌚)关任务落(🤓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🕰)此前,即使(🎚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🦆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🥛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📈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🤟)益。 (🚂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🌶)使用。医(🏻)保目录(🗃)内(🍿)谈判(🖍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🎨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⛅)的创新(🕗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🚙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🏕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🤟)是健全多层(🗑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🚜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✂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👉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🚱)健康记者(🚩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📍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👼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🔚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💦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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