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🍮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🍛)。中新健康注(🦀)意到,对于业界(💺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🏪)“研(😟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🍳)付难”,文(🐽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🌿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😶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🚷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👃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🎃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⛺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〽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✍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🐃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✉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⛏)发提供稳定(🏧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💓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🛢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🍤)范(👐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🏷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✒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⛪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🚧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🚜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🔤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❣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🧤)构用药目(🏿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🥒)坚持“保基(🙊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🍿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🚻)称(🙃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🤞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🐢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🌏)表示(🆙),“商(🛤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🦗)道。” (🌠)黄心宇进(🍅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🔂)同步调整(🥕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🏕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🗓)悉,商保创新药(🚰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🌌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🐁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🉐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⛔)该也(🍸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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