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🤷)1日,国家医(📏)保局、国家(🐰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🤝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👩)《若(💈)干(⛔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🚃)。中新健康(💫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💥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✖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💐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🚗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💇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🍦)通过创新(🎒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📵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🔣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👔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🦇)件(🆕)专门(🔲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📛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🏵)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🔯)的(🔍)支持(😋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🔟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📐)王国栋1日在政(🌋)策解读发布会(🧠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🏊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🕰)定点医疗机构(📷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🛂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🔡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👖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👩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🔈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🌩)。在坚(🐁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🔍)程序将符合条件(🤚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🙎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🐣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🔷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💥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🔣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🎪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🧒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🐰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💕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👴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🌨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⏸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🎿)中新健康记者还(🦗)在(🤕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😭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🥚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🛬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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