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📙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🌷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🚅)布。中新(💀)健(✴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🏗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💥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🎳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🆕)需求等(🤚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📅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🛹)金方面,文(🍁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🕡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💼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🤔)物研(🏝)发国家科技(🔓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📯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😒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🛺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🥐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🐱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💱)通(♒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🐳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🔪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🎣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🕳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🍄)创新(🥗)药纳入医(🔸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⏩)事件等特殊情(🍙)况(🐎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🏗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🍻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🛀)业健康保险创(🛠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🌜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📴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🛎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✅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💡)。” (🌹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😖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📗)录与医保(🧙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⏺)整,程序(🚡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🏉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⌛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🏠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🐑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🕧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🎙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🔷),市场的边界(🧠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🏥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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