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🦂)、国家卫生健康(🍫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🚡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📀)干措施(🌰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📡)、临(🌪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📛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❔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🖨)药品监管部(❣)门受理的创(✨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🚞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🔙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😢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🚅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❣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🕐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👽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🌒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⛎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👏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🦃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🤱)新公布后3个月(🍫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🐂)及(🔬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🤫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🥞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🌺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💌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🦉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🦗)品只能有两个(💦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🛶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🔗)件的创新药纳(🤔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🐫)另外,此次文件(⏭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🚳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🐥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🚲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📫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📗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👆)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👎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🌾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😄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💩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🌳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😪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👻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💘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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