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🍟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👠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🔈)于业界关心的创(🦆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👞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🧝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🏣)、(👌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🈚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😑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✝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🍃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🛣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🆓)等多种方式(⭐),为创(📱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🏓)提出(🏬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🤥)门(🏵)提到组织实施创(🛌)新药物(🐱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🎌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🚽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👸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🌨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♏)发布会(🧀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🍅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🧜)药占比(⛸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🔶)可不受(🐊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🐚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🔏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🈲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🕦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🔄)付范(🎐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😹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🈹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🥘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🐎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🤑)体系的第一步(😘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🏩)医保保障(🍦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🙍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🍡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🚼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👯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💂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🗝)药(😛)目录或同时(😁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👃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🥂)为,市场(👓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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