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🏐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🎈)施》首条(🍈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⏱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📋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🔬)数(🥄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🌮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🛥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🅾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⚽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🏮)业健康(🕯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🛸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❗)获得国(🍆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🆒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🖥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🍏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🧛)物研发国家科技(⛺)重大专项,聚焦(🏬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⛽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💩),创新(🕊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👶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💷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⚓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💹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🐢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📑)整药(🍹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🥈)色通道(🏬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🚨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🍇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🏼)。在(🎖)坚持“保基(🔸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🍉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⛹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🅾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😏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🏓)品(👕)目录(👦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🚵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🎐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🏆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🐰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🚤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🥠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🔧)医保目(🐐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🐲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💱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🍾)发(🤗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🎚)药品是推荐(🛰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🐜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✉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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