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🎳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🎆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😗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🐸)“支持医保(⛎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😾)平(⚽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🆑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❤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💺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⏭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🌡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🌰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🐰)与(🗾)企(🔱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🔽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🐮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🥢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🕒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🔢)病(👤)等重(💢)点(✔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🦌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♊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🌨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🈯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🌞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👀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🐊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😸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🐍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😅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🗼)机构用药(🥐)目(🔱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➿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🐬)的创新药(🏓)纳入医(😃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🤸)殊情况必需的(🚸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🦈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🕧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🎞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💐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🎡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🦓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🙂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🧒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💘)道。” 黄心(🐳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🦓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🙀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🏮)新药(👌)目(🔧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🎰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🚺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🧤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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