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🎃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💩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🕐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🕷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🔄)台,做好疾病(🆓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😽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🏷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💥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🍣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🧚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💯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💨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💤)照(♉)药、支付范围(🌦)等开展(🧥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🔴)研发方面,文件(♌)专(🌌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🦏)药物研发国(😙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📎)领域(🚛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🙋)落地实施(🌑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🎴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😈)读发(🏯)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🌻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🛺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🛵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✡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👐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🤖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🕒)商有关(☝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😝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🈁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👑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🍒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💯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🐅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🌑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🌿)保障边界(🤥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🏇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💓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📟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🎁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❎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🍱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🌪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🚌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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