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🥂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🧡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〰)临床用(📜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🧞)医药(🏔)企业、科研院(🎃)所、医疗机构(⏰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⬜)率。 (🈹)在(🗾)资(🔞)金方(🍙)面(👺),文件提出,鼓(🎁)励商业健康(📵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🌓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🍭)育(🤜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🦒)。 (⛺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🥗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📧)企业可围(🍩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💭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🎍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🐉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🖋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🔥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😃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🍰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🏟)由(🏔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🏓)药品和商保创新(🦒)药目录内药(👟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🌴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😃)。应对重大公共(⬅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📬)另外(😤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✈)”(以下称(🕒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🐥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💨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🏅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🏨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🍧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🌳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🎾)时申(👏)报(🥝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📜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☔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🍠)计的时(💹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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