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🤒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🍤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👧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🔝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💎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📀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🚙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💂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🍒)多种方式,为创(🎞)新药(👰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🚷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🔩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💍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📙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🥦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✌)家科技重大专(📤)项,聚(📖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🥣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🏇)点领(🍿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✋)实施并完(🌖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🅿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🧗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🧀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🔵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💅)医保定点(🎱)医疗(🕴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🥚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🔚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🙈)床诊(🗽)疗需(🤙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🏰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🏀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🍀),按程序(🕙)将符合条件(🚺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👖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🔪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😰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🎈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🎸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👬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😦)障边(🌙)界,为(🎡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🧥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💎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👒)业可以自主申(✖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🤓)的(🚆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⏳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👬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🙎)不一样,这是市(🗻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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