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🦄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🅿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🗻)心的(🏣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❕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👸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💰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🖍)到(👫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🤰)平台(💨),做好疾病谱(🚬)、(🕒)临床(🎄)用药需求等数据(📢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👷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🚂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🏟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🏅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💤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🚈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🎢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😕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🌈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🐝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🌨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🍲)在医(📡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🕘)益。 此外,不得(🙀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🔤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🐜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😌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❓)个规格的限(🕒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😽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🏽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📛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🎤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🍡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🍼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💅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📄),“商(🖼)保创新药目(🤞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🎏)承受力的(📪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🤭)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👶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🍏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🔔)步调整,程序(🍐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⏮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🏬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🆎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🎪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💞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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