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📔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📺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🤝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⏱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📗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🐁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🔭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🏀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🎻)品,支(🍣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🕺)发(💉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🧔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🚪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🌠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🙇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📪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🖤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🎲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🌪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🍮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🏦)动的支持(👒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☔)策解读(🆗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🍾)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💛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🎓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🔔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🍡)响创新药配(😯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🐍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🤥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🐎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🏖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🎱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😓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👹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🚾)药。 (😙) 在发布(🐞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🌛)健全多(🦓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🧀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🔄)申报、同步调整(🀄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📜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🌍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🤙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🦈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🕺)为不同的产(🚽)品设(😓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💩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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