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👖)生健康委印发(🍧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🕟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💏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🎃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🤡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⛽)科研院所、(🧛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😛)研发管线,提升(📍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👘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🕵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💊)提供稳定(😱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🤞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👤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⛸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🖌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🛏)相(🔩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🧗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🛎)保(🌓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🤤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🗺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🍸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❓)时采购(💊)绿色(🌈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🏙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😦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🐯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👬)限制)。 《若(😣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🚿)。在坚(🍊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⏪)条件的创(💘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🛅)大公共卫生事(⏮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🥙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🍔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🎅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🍹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⏰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➡)创新药。 在(🕖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📪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🔐)药目录是(🔏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⛹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😎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🐳)承受力的高(🥡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🧞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🎆)可以自(🐕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🌙)的药品是推荐(📩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🛍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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