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🎢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🏬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🏫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📴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🤲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😟)药需求等(🏋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⏫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⛵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🏿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⛹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🅱)耐心(👘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🆑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😹)步(🌰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🚩)药、支付(🈳)范围等开(🔆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🔁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👒)到组织实施(🖖)创新药物研发(🏅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🥐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🍽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👴)新药(🍓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🐖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🕒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📻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⬇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👮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📃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🕊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🤼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🤑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😓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🔉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🔘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🌬)表(🦔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👃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🛀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🌱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🤚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🔃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🚶)同时(🏷)申报、(🚌)同步调(🗳)整,程序基本(📵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🌞)药(🤝)目录或(🥗)同(♍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🌋)者还在(😡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🗺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🌂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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