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👮)1日(🤐),国(🔒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😜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✔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🍎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💓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👂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🤴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🈵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🎨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🍀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🌐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👽)构(🔐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📔)提出,鼓励商(🧙)业健康保险(🥄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🚚)出,上市申请(😄)获得(😚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👓)同步申(〽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😀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⛩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✨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🐌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😑)制。 此前,即使(🤩)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🐏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🆚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👗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🍢)品配(🍾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🐶)录(⛷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🌞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⚓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⛰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🈷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❗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🆓)致(💺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🐎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🐽)录(😷)或同时申(💪)报两者。” (📺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🏵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🏯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📆)能不一样,这是(🎉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♟)且价格应该也(🎢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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