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🧤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🐐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🤨)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🔰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🕚)发布。中新(🎿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😤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🙅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🀄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🕣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⏯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😰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🌚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🈸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🕓)药(🚚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🦇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😅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🌭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🗿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🕊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🆘)、(😧)罕见病等重点领(🚻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💸)地实施并完(😱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🦓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🦌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🤱)购绿(🥢)色通道,保障临(🕜)床(🛬)诊疗需求和患(📄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🏉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💬)创新药目(🛸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🚸)一通用名药品(🚹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🍳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📊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🎧)创新药纳入医(😤)保目录。应(🌄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🔄)况(👎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🖕)的可行路(😅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☔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💨)“商业健康保(🐠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📸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🈴)障范围的创新药(😼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👿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💵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📿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🛺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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