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😞)家(💯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🥔)委印发的(🚙)《支持(❔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⭕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📺)发展困境—(🔌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🎡)干(🈵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🐄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👶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😉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🔰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🚋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🐵)等多种(💑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🌰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🐭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🐈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👲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😇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🚟)项,聚焦重大(💶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🔢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🚞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📩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🍈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🕓)新药积极进(🌸)入医疗机(🕎)构。 《若干措(🧚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🌡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🚻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🔑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🥚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🛡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✂)生事件等特殊情(🗝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🛀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🌤)健(🔽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🤢)商保(🌴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🛡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✉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💵)供新支(🏩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😳)目录同时申报(🚤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⛲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💢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🛫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🥧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👺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🙃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⏭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🧚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〽)格应(🆑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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