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👆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📺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😧)意到,对于(🥈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🛳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🛑)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🏇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🏫)提(😆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🍞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🌓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🔗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🍡)确定研发方向(🏇)、布局研发管线(❔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🔳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🔵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👭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🌆)申请获得国家(🛤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🥍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🚤)技重(🥣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🔧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🕚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🎇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🌮)任王国(🙎)栋1日(🏃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🐱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🍫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🚓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⛏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🥡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🔉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🚸)新药目(😬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🔳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🎆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🎓)坚持(📑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📍)品(🌀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🍤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🅿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👐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🚤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🤐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💃)荐(🌥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🐯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🈯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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