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😢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🏈)的(✍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♒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🌀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🥊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🎿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♉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🤪)合理确(🍆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🅾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🔐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🕶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🌂)资(🥤)本。 (🚻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🤑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🗓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🐼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🚄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🌤)大专项,聚焦重(♟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🤠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🅿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🛰)解读发布会上强(😇)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🤮)动创新(💆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🎺)医疗机(🥘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⏸)布后3个月内召(💰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👆)或设(📂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👒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🚲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🔜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🎠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📽)施(👳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🏫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🤯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🎗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🌖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💔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🥧)范围的创新(🎎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✴)理(💲)司司长黄心宇表(🦃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😾)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😋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🖋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🔋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🥏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😡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🕙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😎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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