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⏭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✒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🚑)全国统一(⏪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🧜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🙉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🍂)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🐘)效率。 在资金方(Ⓜ)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🤡)商业健康保险(😗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🎠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🚀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🚢)耐心资本。 (⏰)另外,文(👴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🐛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💇)申请医保部门给(📆)予点(🦁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😚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🎱)实施并完善多(🎈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🥕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🔦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✉)积极进入(🤙)医(🐴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🚁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⛔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🛣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🎇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👽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😲)(即同一通用名(🎮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🈚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🍭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🔑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🐨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🏞)出基本医保(🙃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🛹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😕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🤦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💻)者还(🦑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🈚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🚦)家(🐥)医保(📧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📎)计的时候(🏩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🛥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🚱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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