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🈳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😘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🔄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🚂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🛠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🛰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🧔)数(🕗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😇)的数据产品(Ⓜ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🈂)研院所、医(☝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⏰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🐾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🐴)心资本。 另(🥤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🗣)申请医保部门(🃏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🔪)规格、(🙈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🚨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🌂)童(⛺)用药、罕见(🥗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🌘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🤖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🧓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🦊)心副(🌾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🔏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🌩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✡)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🐵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👥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🥂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👨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🗒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🤹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💔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📘)目录(🙅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🚘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♉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🖋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♑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🥞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🌱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🦒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🌍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✋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📣)新支(💣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📘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🧒)药目录与医保目(🥣)录同时申报、同(🥓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🍋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🤾)现场获悉,商保(🔸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🛢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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