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💧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🌀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🎷)发展困(🍺)境——“研发(👯)难”“进(😂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🥪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🐓)便提出(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⏹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🌌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🎉)大创新药(🔦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🐖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📪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🍁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🥙)施创新药物研(😉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🅱)王国栋1日(📒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⤴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〰)药品目录(🍦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👛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☔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❌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🃏)由影响创新药(👟)配备(🎫)使用。医(🏚)保目(😔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🔇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🥑)条件(⏰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🤤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👹)情况(☔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🌅)部门研究临(🌜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🤢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🍘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🍈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📑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🔌) 在发布(💆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🕹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🍛)以自主申报(😓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🎼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🕣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🛡)医保局相关负(💄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🧦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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