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♎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🐦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👠)展困境——(📻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🐳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🆑)一给出解决措(💗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🛐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➰)提到(🐃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⏺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🏛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🌴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🌥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🚿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🐥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🖥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🌶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🔫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👐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💨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🎷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😙)技重大专(😼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💰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🎡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🤧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♎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⏲)任王国(😂)栋1日在政(🚌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🤽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🕓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🍲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🛩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💥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🤦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🌈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🏗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🍘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🍢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💴)层(📰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🚄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👻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🌟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🕰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😑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🌏)或同时申(🍢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🏾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💨)负责(🤽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🚒)品设计的时(🎳)候定(🥌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💯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