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🕦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♈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🌧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🙊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🛩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🏓)临床用(😭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😏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🥁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🥤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🙉)险扩大创新(🌱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😪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🐨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🥅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🛅)监管部门受理的(🐕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🚞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🍆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😛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🌺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🧣)筹(🔈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😳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🙌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🤠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🦌)调,首要任务是(🐵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🕹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🔄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⭐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🎳)公共卫(🙅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🤬)范围的可行路径(🗒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🔀)”(以下(🤸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📬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🔧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🚨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✡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⏩) 黄心宇进一(💎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🍛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🍩)同时申报(🏘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😎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🛌)品(➕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🔲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🐟)同的产品设计(💊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🚜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🍦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👏)也(🐡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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