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✉)发展的若干(📵)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🍗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💊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💚)国统一的(🕔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🛵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🚕)医(👯)药企业、科研院(🛅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🏫)出,鼓励商业健(🚤)康保险扩大(💰)创(🍕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🌑)资(🎡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🗯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🥎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😀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❣)品目录准入涉及(🎼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💣)药研发方面,文(❕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🏕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🥪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🗜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💣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🎇)读发布会(🎗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🚴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👔)药(🍽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💶)益(🈲)。 (✡)此(🏘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🛂)占比等为(🤖)由影响创(🥚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🗻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💨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💘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😓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😾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♉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🎥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📖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🍹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🚬)。 在发布会现(📏)场,国家医保(😩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✨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🏍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🌵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🌨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👮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🥗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🌳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🤐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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