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🈳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🛵)施(🉑)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🕴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🦕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💳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✈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🏐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😨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🍮)所(😣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📸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🤫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🌏)供稳定(🕷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⏸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⛎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🚰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🐴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🎺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🌏)录,创(🐦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🤘)保中心副(🐨)主任王国栋1日(🙏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💯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⚾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🦎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🕔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💫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🍣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🖱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🐥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🐨)目录(🛒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📗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🚡)文件中的一(🐵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♊)著且(🍌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⏫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🐨)示,“商保创新(👀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💥)用(😿)药保(🦂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💌)将明确基本(🕓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🍓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😗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🍻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🚃)还在发(🏃)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📵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🍔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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