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🍨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👻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🙂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🛍)康注意到,对(🌳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💒)数据用(🏈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🤩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🥤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⛅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😃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😺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🏥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🚢)健康保险公司(⬇)通(🤜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🐑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🏑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🎯)申请医保(🙂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📷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🤛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💤)点领域,推(😣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📬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🔯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🕷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💉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🕧)医(🏊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🖼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🍼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🥅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💖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👑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🔄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😏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🙈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🏂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🖱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🎆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🍺)保创(➿)新药(⚽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🚸)药保障体(🐷)系的第一步(🦉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🕷)值创新(🔣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🆔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🏓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🎼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🥐)医保局(🕰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💡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💠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🔐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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