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🐈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😈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🧗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🍚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😤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🌁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🤵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😓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🖱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♐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🐣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❤)业健(🕊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👞)得国家药品(🧜)监管部门(😪)受理的创(🛒)新药,企(🌐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♐)门与(😝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🏜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👂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🐮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💚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🔭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📸)动创新药积极(👬)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💢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🌗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📖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🥉)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🏴)调(📆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🎏)临时采(🥍)购绿色(⬜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🌺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🤑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🏭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🏛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🍈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👞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🌫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🔶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🌇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📦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🆓)明(🍚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✉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💳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👒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🅱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🏋)应该也是协(⏭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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