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🎭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🥓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🚴)》)对(🎒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🐗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🎚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😗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❤)件提到要依(🤸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🧐)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🔚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🥘)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🔮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🔨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💖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🎪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🚸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🐑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🍚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🚟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🌺)与企业可围绕(🎙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🦑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🕟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🛫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🕋)王国栋(🎼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🍙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👬)绿(📠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👜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🎟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🃏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🕞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🤔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📰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🍖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🔅)康(🐲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💤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🐠)点纳入创(📬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🛂)患者获(⭐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🐻)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🥡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🐕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🐔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🎶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😟)本一致(🦉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🌕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🦇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♐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⛑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➰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🦎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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