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🧟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🦗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🔷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🦒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💩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🦄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⭐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🎞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👒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🤳)创新药投资(💳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📽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🦖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🦌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🍑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🌚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🐃)发相(🌸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🔓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🌁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🥍)发布会上强(🤬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⏫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📲)措施》提出,鼓(🎟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🐡)后3个月(📣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🚀)配备或设立(🚈)临(🎻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🚥)障临床(🦐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🥏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⛴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🔡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🧘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🐊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😉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📡)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💡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🀄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🗝)健全(🔢)多层次用药(🏀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🌚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😸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🔷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🐸)同时(💏)申报(🔼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☝)者还在发布会(🍔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💕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✴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🏅)在这里,所以(🚝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🏈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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