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🔀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✏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🦈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🧡)统一的医(🥛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💕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📮)理确定研发(😎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🕠)新(🌦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🌎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🏑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⏳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💤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🚱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💹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⛸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🛡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🔮)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😤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🏩)及(✌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🐀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💣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🤝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🚰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🤽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⏲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🎗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🥌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🐣)康保险创新(🌡)药品目录(🚬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😇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🏐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🕜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😆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🏃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🐕)医(🔪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🍚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🔛)医保局计划(💋)实(🎪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🍔)自主申报纳入医(🌀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📱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🥟)者。” 中新健(🕐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🍾)的药品是推(🌙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🥋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💉)以用的是推荐,而(⬇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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