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🕖)7月1日(📤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🈷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🦊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💪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🔶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📗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🌔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🚢)效率。 (🤧)在资金方面(🌭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⏬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💤)基(👫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☕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👟)监管部门受(🚛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🚧)对点政策指导(🆎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🚠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🦃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🛃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🙇)点领域,推(⏭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🤤)机制。 (🐩) 此(🍎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🚳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🛁)任务是推动(🤛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✊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🔺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❌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♓)药权(🎷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👯)响创新(📇)药配备使用(🖖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🏥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🌑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🔁)保药品目(🥔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🚂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⛳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🔋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🛀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💪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⚾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😃)益显著且超出基(✍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🌃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🔇)目录将(🆗)明确基本医(🚍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🙇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🌫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🤮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♟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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