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🐗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📬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😸)给出解决(😫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🏮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🤥)医药(🤕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😚)险扩大创新(🕴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🆚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🐰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⏹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🌪)对点政策指导(🌊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🐗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😹)家科技(🥣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🕥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😙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🚡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🔳)副主任(🖌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📷)会上(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📊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🥨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📿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🥏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🎰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🕕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👬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🍈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📀)入(💏)医保(🔎)支付范围(🎑)的可行路径。 (❔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♊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🏧)新(🤖)药目录(📹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🎶)度高、临床价(📅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🤗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💾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🐥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🆙)基(🙇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👩)黄心宇进(🌂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📋)、同步(🍣)调整,程序(🤘)基本一致,企业(🔇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🤺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💦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🐷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🕶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🤘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☕)这里(🛎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🚙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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